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的解读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1-05
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的解读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统一验收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各方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本省实际,修订并印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一、编制背景2022年9月,我厅印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试行)》,已于2024年9月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并印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告知承诺文书式样的通知要求,我厅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试行)》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二、编制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2024年4月,我厅启动了《导则》修订工作,面向省直相关单位、部分中央驻湘单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征集意见,并对《导则》进行完善,形成了《导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我厅再次向上述单位及社会单位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导则(征求意见稿)》。2025年6月6日,我厅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讨论,同时征求了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形成《导则(修订送审稿)》;6月18日,《导则(修订送审稿)》通过专家论证。6月25日,吴勇副厅长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厅机关相关处室参会,依据会议意见对《导则(修订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导则》。9月25日,陈旌厅长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厅党组成员及厅机关相关处室参会,《导则》经厅党组审议原则通过。2025年11月21日,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登记,统一登记号为HNPR—2025—14009。三、主要内容《导则》由正文和附录组成,其中正文共7章,附录共13个。(一)总则:明确《导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各级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了联合验收要求、信息化应用和部门协同要求。(二)术语:对“子项”“单项”“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三)基本规定:详细列举了“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共12类);明确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制度和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制度,并对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详细列举了“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具体范围(一般项目共9类,重点项目共2类);对消防验收信息公开、消防验收技术委托及管理、消防验收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防验收行业和部门协同等进行规定。(四)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申请、受理、现场评定、出具消防验收意见进行规定;(五)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申请、备案和抽查进行规定;(六)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对局部消防验收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程序、方法及评定要求进行规定;(七)档案管理:对档案管理的内容、时间、形式及信息化进行规定。四、需要重点说明事项(一)明确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城市更新类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在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时,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由当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利害相关人等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二)对特殊建设工程类别进行调整,除参照《暂行规定》中的特殊建设工程分类之外,还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月子护理中心(无治疗功能、仅为产妇生产后康复休养)、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具有治疗功能的月子护理中心、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密室逃脱、实景剧本杀游戏、VR体验馆、电竞酒店纳入特殊建设工程”;删除了“1000㎡以上地下单体建筑、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两类”,调整完后共分为12类。(三)设置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及抽查比例,将其他建设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其中一般项目分为9类,重点项目分为2类。根据项目类型、风险等级等因素,设定了从5%到100%不等的差异化抽查比例,实现精准监管。(四)简化一般项目备案流程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或提交材料的方式申请备案,重点项目采用提交材料的方式申请备案;简化了一般项目中的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备案流程(无需施工图审查),简化消防验收备案表。(五)规范了消防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增加了“现场评定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评定复查申请表”,完善全过程记录;增加了现场评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并调整现场评定记录表。(六)加强事后监管,对采取承诺制的项目,在验收备案时,加强对项目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和施工图审查情况的核查,明确了经举报投诉和上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处理方式,并确定了抽查比例。相关链接:https://zjt.hunan.gov.cn/zjt/c101183/c101185/202512/t20251216_33871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