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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湖南长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2019-08-20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定于2019年下半年,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依法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完善和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共同营造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

(一)全市内五区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全市内五区所有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中介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全市内五区所有房产信息网络发布平台、自媒体公司。

(四)全市内五区所有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长望浏宁四县(区、市),由其有关部门参照此方案组织本辖区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等手续的,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未取得预售许可预售商品房或者以定金、预付款等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售房款的。

(三)销售现场房源销控未及时更新,未一次性公示全部可售房源的。签订认购协议但长期不办理网签,占据房源等待买受人取得购房资格,变相逃避调控政策限制的。

(四)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为吸引购房人,将学校、地铁、学区学位等作为楼盘优势资源宣传的;网络平台、自媒体擅自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

(七)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

(八)房地产经纪机构未通过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

(九)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

(十)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8月中下旬)。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明确有关事项。

(二)专项执法阶段(9月至10月中旬)。市住建执法局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执法大队根据整治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相关执法部门,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联合执法阶段(10下旬至11月底)。市住建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合同、价格监管的执法人员组织联合执法组,分河东、河西两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全市内五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各组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及时报送信息和汇总反馈检查情况。联合执法人员编组及分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确定。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份)。认真梳理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跟踪复查问题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该立案的立案,该曝光的曝光,该记不良行为的记不良行为,该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纳入失信黑名单,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确保整治效果。结合开展住建执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营商环境,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以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工作。在市住建行政执法局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开展的组织以及上传下达工作。

二是由市住建行政执法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好执法人员的车辆及相关后勤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由市住建行政执法局适时组织开展督查,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文明廉洁。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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