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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调查监理资质动态监管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30 1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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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监理市场秩序,强化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调查、监理活动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包括资质条件符合性、市场行为合规性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动态监管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自查+抽查+信用惩戒"的闭环机制。

第二章 监管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核查内容:

1.资质条件: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社保缴纳情况;

2.业绩真实性:近3年完成的林业调查或监理项目合同、验收文件等材料;

3.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转包资质、虚假投标、伪造数据等失信行为;

4.服务质量:项目成果是否符合《湖南省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技术规范》要求。

第五条重点监管对象:

  • 新取得资质未满1年的企业;
  • 资质重组、分立或合并后企业;
  • 被投诉举报或列入林业信用"黑名单"的企业。
  • 第三章 监管程序

    第六条动态核查程序:

    1.企业自查:每年6月、12月提交资质维持情况报告至属地林业主管部门;

    2.线上初核:通过"湖南省林业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平台核验人员、业绩等信息;

    3.实地抽查: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企业,核查办公场所、设备及项目档案;

    4.结果公示:核查结论在省林业局官网公示15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问题处理:

  • 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
  • 资质标注异常:逾期未整改的,在监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暂停投标资格;
  • 资质撤回:连续两次核查不合格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 第四章 信用管理

    第八条建立林业调查监理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管理:

  • A级(诚信):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 C级(失信):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限制资质升级。
  • 第九条信用评价依据包括:

  • 动态核查结果;
  • 行政处罚记录;
  • 项目业主满意度评价。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湖南省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