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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山东电力一级资质将加强监管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30 1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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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一级资质监管近期持续强化,企业需尽快自查整改,避免资质被降级或撤销。核心监管动态及应对措施如下:

一、监管重点与处罚措施

1.常态化核查许可条件

山东能源监管办按月核查资质系统信息,重点监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设备资产等核心条件,对取证后无法持续达标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将面临许可等级重新核定、许可证撤回或注销等处罚。2022年已对48家问题企业限期整改,19家被撤回许可。

2.跨部门协同与数字化监管

建立政企共享的发电项目全周期管理系统,实时监控项目核准、许可状态及容量数据,并与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等部门联动,对关停、转应急备用的机组实施动态追踪。

二、资质延续与升级规范

1.审批权限调整

  • 住建部核发的一级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等由住建部直接办理,企业需先向市级住建部门提交《部下放资质动态核查申请》。
  • 省级权限资质(如施工总承包二级)由山东省住建厅统一审批,济南、青岛、烟台三市保留部分审批权。
  • 2.延续申报时效

    2023年底前到期的省级权限资质可申请延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部颁资质需严格按住建部流程操作,并附省级核查意见。

    三、2024年国家专项监管要求

    国家能源局将山东列入电力领域综合监管范围,重点检查:

  • 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进度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依据发改运行〔2021〕1519号文);
  • 新建机组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 对未许可机组发电、许可信息造假等行为依法严惩。
  • 四、企业应对建议

    1.立即自查:核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注册人员社保、设备清单等许可条件,修正资质系统内的错误信息。

    2.建立预警机制:配备专人跟踪监管政策,定期提交合规报告(如山东要求电网企业按月反馈辖区内电力企业情况)。

    3.加速整改:若收到监管通知书,须在延长期限内完成整改;涉及机组关停或改造的,主动向能源和住建部门报备。

    >风险提示:2024年3月起,国家能源局将发电企业负责人员兼职不符要求、超设计寿命机组(光伏、水电除外)纳入常态化清理范围,未达标企业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