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标准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适用于核4级至核6B级抗力级别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及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2024年5月1日实施局部修订版。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适用于坑道、地道、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及兼顾人防需求的地下空间。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规定人防工程防火设计标准,涵盖总平面布置、防烟分区、消防设施等。
4.《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
规范居住区人防工程的规划布局与规模要求。
二、行业标准(RFJ系列)
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RFJ 003-2021)
规范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与安装标准。
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规定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方法。
3.《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
明确防化等级(乙级、丙级、丁级)的防护要求。
4.《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1998)
规范平战功能转换设计。
5.《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2006)等专项标准
涵盖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等特定类型的设计要求。
三、标准图集
07/08系列图集:如《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07FJ01)、《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07FG01-05)等,提供具体构造及设备安装详图。防护设备图集: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明确设备选型与接口要求。四、政策法规
《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顶层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规范设计管理流程。>注:新规动态方面,2025年1月起执行的《技术要求》与《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逐步替代部分旧标准,设计时需关注接口差异(如防护设备预埋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