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现就简化建设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延期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措施
(一)精简申报材料
1. 取消重复证明:企业申请资质延期时,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
2. 缩减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由原来的12个月缩减至3个月
3. 优化业绩材料:企业工程业绩材料由原先的10项缩减至5项代表性项目
(二)优化审批流程
1. 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信用良好企业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实行即时受理
2. 压缩审批时限:资质延期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3. 推行电子化审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证照,实现"一网通办
(三)完善服务机制
1. 提前提醒服务:建立资质到期预警机制,在资质到期前6个月主动提醒企业
2. 设立绿色通道:对"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设立快速办理通道
3. 提供咨询服务:设立资质办理咨询专线,为企业提供专业指导
二、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资质审批改革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简化措施落地见效。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企业,要在发证后3个月内组织核查。发现虚假承诺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记录。
(三)做好宣传培训
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企业充分了解简化后的审批流程。同时要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审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级资质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一级资质延期审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