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果共享与整合要求
1.“多测合一”模式: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时间相近、内容相似、出资主体相同的测绘事项进行整合,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避免重复测绘和多头提交。
2.跨部门共享互认: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推动测绘成果在规划、用地、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实时互通,明确“未发生变化的测绘成果直接沿用,变化的仅需补充测绘”。
二、资质改革优化成果应用环境
1.降低准入门槛: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如取消丙、丁级,仅保留甲、乙两级),允许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设备需求,减少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破除行政壁垒:严禁设置地方保护或部门垄断,清除预选库、资格库等限制,确保所有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多测合一”业务。
3.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至15个工作日内,取消纸质材料提交,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成果使用的合规性与保密要求
1.依法使用:基础测绘成果需经许可后方可使用,禁止擅自复制、传播、销售或披露;使用中需遵守保密法规,采取安全措施。
2.质量与责任:强化事后监管,对违规使用成果或造成安全问题的行为依法追责。
四、技术标准统一与信息化管理
推动测绘技术标准统一(如面积计算、地籍调查等),鼓励建设“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实现与审批、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成果应用效率。
改革通过整合测绘流程、降低资质门槛、破除市场壁垒,推动成果高效共享;同时严格规范使用许可与保密要求,确保成果合法安全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