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确认与准备
1.项目性质判定
应确认项目是否属于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范畴(如村域内实施、投资额≤400万元、技术方案简单等)。若涉及设施农用地(如种植养殖配套设施、休闲农业设施等),需按设施农用地流程备案。二、申请阶段
1.向乡镇政府提交申请
经营者需向乡镇政府提交《设施建设方案》,包含项目名称、地点、类型、用地规模、复垦要求等。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实选址、环保等内容,并对方案公示≥10天。三、协议签订与民主决策
1.三方协议签署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村集体/国有农场、经营者签订用地协议,明确土地使用年限、复垦责任等。涉及土地流转的,需先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2.村级主体责任履行
村级组织需落实村民民主决策程序(商议、决议、公示等)。四、审批与备案
1.县级部门联合备案
乡镇政府将申请表、用地协议、建设方案、复垦协议等材料提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备案。两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整改。办理地点示例:>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岳麓区金星北路1段20号)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3:30-17:30;冬季9:00-12:00、13:00-17:00
五、监管与验收
施工监管: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村级组织承担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主体责任。土地复垦:经营者需按协议履行复垦义务,县级部门定期督查。注意事项
非适用情形:投资超400万元、涉及生态红线或永久基本农田、技术复杂的项目需走常规工程审批流程。材料清单:包括营业执照、用地协议、专业技术人员证明、业绩合同等(具体以县级部门要求为准)。流程简图:
申请提交 → 乡镇核验公示 → 签订三方协议 → 县级备案 → 施工监管 → 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