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编制目的
针对湘潭市丘陵地形发育、强降雨集中等特征,构建"统一指挥、分级响应、部门联动"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为基础框架,结合本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进行本地化适配。
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重建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构成
设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监测预警、抢险救援、医疗防疫等专业工作组。
2.2 分级响应机制
蓝色预警(IV级):开展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黄色预警(III级):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橙色预警(II级):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红色预警(I级):立即启动大规模转移安置三、监测预警系统
3.1 专业监测网络
在已查明的2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GNSS监测站、裂缝计、雨量计等设备,重点区域推广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形成"专业监测+群测群防"双轨运行模式。
3.2 预警信息发布
建立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当单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降雨超100mm时,通过应急广播、短信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发布预警,确保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畅通。
四、应急响应流程
4.1 险情核实与报告
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后,属地乡镇应在1小时内完成初步核实,并通过应急指挥平台上传现场影像资料及险情描述。
4.2 紧急避险措施
对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清单,对威胁程度高的区域实施"三转移"原则:
降雨强度达到临界值时转移隐患点变形加速时转移专家研判确认危险时转移4.3 抢险救援实施
调配应急救援队伍资源时,应优先保障生命搜救、道路疏通、电力恢复等关键任务,建立救援力量动态调度台账。
五、保障措施
5.1 应急物资储备
按照"市县储备、乡镇布点"原则,在雨湖区、湘乡市等高风险区域预置帐篷、应急灯、救生衣等物资,定期更新维护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
5.2 宣传培训演练
每年汛前组织1次跨部门综合演练,针对基层防灾员开展识灾辨灾技能培训,在隐患点周边社区发放"避险明白卡"5万余份。
六、附则
6.1 预案修订
本预案每3年进行系统评估,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后应及时开展专项修订。
6.2 实施时间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