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许可合规性
1.安管人员配备
持有18类施工资质(含建筑工程总承包、矿山工程等)的企业必须配备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2024年12月30日起,未达标企业将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整改后向市级住建部门申请解除。
2.资质与许可证联动
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无施工资质的企业,许可证状态将自动转为“其他”;重新取得资质后次日恢复“有效”状态。
二、动态核查核心内容
1.人员实名核验
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在全国/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可查,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现场检查实行“逢查必验证书”,重点核查安管人员履职及特种作业持证情况。2.资产与经营合规
核查企业净资产(财务报表)、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标准。
三、煤矿专项管控要求
1.采掘接续管理
落实“三不六严禁”原则,滚动编制生产接续方案,严禁越红线作业。企业需每月计算“三量”(开拓、准备、回采煤量),每季度召开采掘平衡会。2.灾害超前治理
新建/改扩建煤矿中,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极复杂矿井须按智能化设计采掘系统,灾害治理工程进度纳入动态监管。
四、高风险企业监管重点
以下企业列为100%核查对象:
近一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资被联合惩戒的企业;涉嫌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或资质出借的企业;通过重组分立快速转移资质的企业。五、惩戒与整改机制
1.处罚措施
采掘接续重大隐患实施“一案双罚”(罚企业+责任人),屡犯者纳入失信名单;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依法撤回资质。2.整改流程
企业需在监管平台标注后提交整改材料,市级住建部门实地复核通过后方可恢复运营。
企业应定期自查人员社保、业绩录入(需全国平台B级以上工程业绩)、灾害治理进度等关键项,建立预审机制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