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工程施工单位出现了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施工期间增加工程量,以规避招投标的规定,导致工程价款明显超支,给投资人和相关方面带来重大损失。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种现象的具体情况及危害性。
案例1:某市公路项目
在某市公路项目中,由于施工单位存在质量问题,技术水平较低,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在工程部分完成后,施工单位以工程进度不达标为由,提出加量索赔的申请。由于工程量与竞标方案并不一致,造成投资人无奈地被迫接受增加的工程量,并支付了额外的资金。
案例2:某市学校建设工程
某市学校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因施工难度较大,一些工程质量与竞标时的方案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工程进展不顺利。施工单位为了规避责任,先后提出了多次增加工程量的申请,并威胁投资人,若不予接受,将会停工。
扩展阅读:
1.什么是招投标?
招投标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招标人根据规定要求以公开方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要求,选取具有合法资质、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过程。招投标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制度,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推动经济发展。
2.如何防范施工期间增加工程量规避招投标?
针对施工期间增加工程量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应当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标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保工程量与竞标方案的一致性,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通过以上的案例和扩展阅读,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施工期间增加工程量规避招投标的危害性,也更加坚定了我们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管理办法
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管理是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广政府采购集中和规模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并实施的一整套管理和程序,包括采购公告发布、招标方式确定、应标文件评审、中标候选人评定、成交候选人确定、合同订立等全过程。
采购公告发布
采购公告是指政府采购人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拟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告。
采购公告的发布程序包括编制、审批、发布及应答四个环节。编制和审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发布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应答由投标人完成。
招标方式确定
招标方式的确定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所特有的组织条件、采购品目特性及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向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条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确定采购品目的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的招标方式通常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具体招标方式的确定应当由采购人根据情况自主决策。
应标文件评审
应标文件评审是指采购人按照公告的招标标准和要求,审核和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应标文件的内容和符合性。采购人应按照应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技术规格、费用、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详细审核。
应标文件评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哪些投标人符合投标条件,并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定作准备。
中标候选人评定
中标候选人评定是指采购人对通过应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评选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人在评定中标候选人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应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定结果。
成交候选人确定
成交候选人确定是指采购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基础上,对所确定的成交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最终的成交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应标文件,并经过详细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成交候选人才有可能成为最终中标单位。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是指采购人依法向成交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完成与中标候选人之间的合同订立工作。
采购人应根据成交的内容与需要,及时按照合法的方式向成交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与中标候选人签署合同。
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有效化奠定了基础。本办法的实施,在加强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市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市政府采购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